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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助博士研究生赴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通知(2012年第一批)

作者 admin        发布日期:2012-03-07       点击数:

各学院(系、所):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博士研究生拓宽学术视野、活跃学术思想,2012年我校研究生院在“985三期”建设中立项,继续设立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奖励基金。兹将有关具体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和资助条件

1.申请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经完成博士阶段的课程学习并完成博士论文开题的全日制脱产非定向的在校博士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英语交流能力;

(3)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撰写并以同济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或摘要,被在国外举行的本学科领域权威的国际学术会议录用。

(4)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内容必须与学位论文有关;

(5)资助的国际会议必须在国外(港、澳、台地区为境外,不属于国外)举行,申请人必须在会议上作口头报告(不包括poster presentation);

2.原则上每一位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获得一次该项资助。表现突出者,可酌情给予奖励。

3.原则上每个博士生导师指导的在读博士研究生仅限一名成功申请同一次国际学术会议的资助。

二、 申请和评审程序

1.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专项资助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及院系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立获准资助的人选名单、资助内容及资助额度并予以公布。

2.研究生院负责受理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的申请。2012年4月18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学院(系、所)负责研究生公派项目的老师(分管老师名单见http://gs.tongji.edu.cn--->国际交流)提交如下书面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同济大学研究生赴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

(2)由会议主办方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函及论文录用情况证明(包含录用情况、本人报告、下载的会议安排、申请者宣读论文的时间安排表、会议网址);

(3)会议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同济大学;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且第一、第二作者署名单位均为同济大学),且被国际学术会议正式录用,并被安排会议宣读;

(4)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 4月20日,各学院(系、所)负责研究生公派项目的老师将申请学生的材料交至研究生院;

  2. 4月25至4月27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依据申请材料评审;

  3. 4月30日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gs.tongji.edu.cn上公布评审结果;

三、 资助内容和资助额度

1.根据申请者具备的条件和论文录用情况,择优分等级资助:

(1)对于以口头宣读形式参会者,给予往返国际旅费的资助,资助额度不超过1.2万元;

(2)对于论文被录用为大会(或分会场)特邀报告或主题发言者,给予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及会议注册费,每人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

2.会议往返机票、会议注册费由该基金资助,其余费用由导师或个人负担。

四、 经费支持、使用及管理

1. 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基金”专项基金,用以资助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基金来源为校“985”专项、“211”专项、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资助等。

2. 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专项基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3. 获资助者于会议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向研究生院提交:《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赴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总结一览表》、会议总结报告、会场照片、会议邀请函及论文录用情况证明。经审核或评审通过后,凭相关票据到财务处报销资助经费。报销流程图请见http://gs.tongji.edu.cn--->国际交流--->国际会议。

研究生院

2012年2月20日

同济大学研究生赴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通知(20120220).doc

附件:1.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奖励基金申请表

2.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赴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总结一览表

(相关附件请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或http://gs.tongji.edu.cn下载)